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首页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动全省工业和信息

发布时间:2021-06-03

鲁工信发〔2021〕1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业协会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信领域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工业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行业协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

1.行业协会是联系政府、企业和市场的桥梁纽带,在促进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实行行业自律、维护企业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工信领域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独特优势,积极主动地服务企业、服务行业、服务政府,在提高市场配置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业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要看到,我省工信领域行业协会中存在散、弱、小现象,凝聚力吸引力不够、运作机制不活,缺少服务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头部机构;部分行业协会思想观念保守,服务内容和手段过于传统单一,在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上存在明显差距;有关方面在支持政策上也存在一些短板不足。当前,我省正处在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立足新发展阶段,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促进工信领域行业协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对推动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加快制造强省、数字强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在提升功能、专注服务、规范行为、完善环境等方面下功夫,更好地发挥服务企业、服务行业、服务政府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全省工业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总体目标。加快培育扶持一批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定位准确、管理规范、运作良好、服务专业,在行业中具有较高公信力、广泛代表性,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新型行业协会,到2025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工信领域行业协会发展格局。

三、明确行业协会发展方向

4.做服务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的新型智库。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调查研究、运行分析、监测预警,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月度报告、年度报告和企业排行榜等,及时、全面、准确反映行业发展状况。要积极参与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文件、重大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撑。要积极跟踪本行业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前沿动态,定期发布行业发展趋势报告,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5.做面向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新型专业化服务商。行业协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产业集群中的现实问题,加强企业帮扶、集群培育,积极组织开展企业交流学习、联合参展、国际合作、供需对接、品牌推广等公共服务活动,搭建协同创新、工程化产业化、信息集成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做好重大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项目、公共服务项目的策划实施,汇聚“链主”企业或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形成策划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6.做开放合作共享的资源整合平台。行业协会要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信息化网络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树立开放合作的理念,加强与国家、外省市行业协会和各类优质服务商的沟通交流、互动合作,推动形成一批龙头企业牵引的行业资源平台、供应链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更好集聚省内外专家资源、创新资源、市场资源、金融资源、政策资源,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7.做政治坚定、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行业代言人。行业协会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建工作规范化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作用。要建立实施科学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内部决策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行业协会运营。要做好专业化人才培养引进,不断提高行业协会专职人员的理论研究、专业素养、行业分析、综合文字等业务能力。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安全、环保、节能、质效水平,打造行业良好形象,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四、支持行业协会发展

8.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机制。对行业运行分析监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发展规划编制、行业发展报告制定、重大问题调研、企业问卷调查、重点项目评审等经常性项目,可以委托开展的,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规定列入年度预算,委托有能力的行业协会等机构开展。对获得民政部门3A以上评估等级的行业协会,优先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并在工信部门主导的各类项目申报时给予一定推荐名额。

9.支持行业协会人才队伍建设。将行业协会专职人员统筹纳入全省企业家培训、工信系统干部培训范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支持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进入工信领域专家库。对行业协会开展的人才培训交流活动,积极协调授课专家等师资力量予以支持。在按要求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时,将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人员一并纳入推荐人选范围。

10.一体化推进行业协会工作。将行业协会工作纳入工信部门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推动,在年度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时予以部署安排。对行业协会组织的重大活动,需要工信部门工作人员出席的,可按程序报批后参加。建立工信领域行业协会定期交流制度,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会交流学习、加强合作。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细分领域、新兴行业牵头成立行业协会。

11.畅通联系机制。建立各级工信部门领导联系行业协会制度,各级工信部门领导要根据业务分工,定期到分管领域行业协会调研,听取行业协会工作情况,指导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建立行业协会诉求受理和反馈机制,各级工信部门行业科(处、室)要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对行业协会反映的问题诉求,要明确一口受理科(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服务体系建设处负责,1个工作日内转有关处室办理,10个工作日内予以正式答复。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