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济南市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物流企业、有关单位:
一、申报企业
济南市登记注册的物流企业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需通过中国物流与釆购联合会官方网站(www.chinawuliu.com.cn)上的“信用评级”栏目填报入口,进入“物流企业在线申报系统”如实填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企业在填报完毕进行数据上报时,请准确选择审核机构【济南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
3、申报资料将由济南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报给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信用评价办公室评审。
4、评审结果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公示。
三、其他事项
1、第三十二批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2、根据《物流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三条(十一)款规定,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为三年。凡评级已满三年的物流企业需要重新申报评级。
四、联系方式:
孙金民13698618709(电话、微信同号)
李 俐18453128856(电话、微信同号)
E—mail: jnkangjie@126.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二路346号
济南现代物流协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