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济南市口岸和物流办公室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物流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逐步新能源化,实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作为工作目标,要求物流园区负责人落实环保社会责任,发展绿色物流,积极推动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减少污染排放;各物流园区要结合通知要求和园区实际,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园区企业的沟通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贯穿工作始终,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机械,同时鼓励引导老旧机械提前淘汰更新。 下一步,市口岸物流办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物流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长按识别下载《关于加快推进物流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