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统计我市本级201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科学合理地做好明年的土地供应工作,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工作函告如下:
一、汇总拟落地项目的用地情况
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或本系统内拟于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内落地项目的用地情况。
1、原则:
拟定的用地项目力求真实准确,重点是列入我市年度重点工程、省市棚改任务和重要项目的用地。
2、要求:
(1)项目一般应为已经签订书面协议的重点项目,对仅有初步意向和使用土地面积小于0.5公顷(7.5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纳入供地计划;
(2)项目用地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应是已拆迁验收完毕、或已与现用地者达成书面协议以及政府的储备土地。项目用地为新增建设用土的,应为已征为国有或已经上报(省、部)履行农转用征收程序的土地;
(3)汇总表内容包括:拟落地项目名称、拟用地主体、土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拟供地方式、土地来源(注明是新增地还是存量土地,新增用地请注明征地批文号)等内容(详见“附表1”)。
(4)土地用途汇总顺序为:
1、城镇住宅用地:含城镇住宅、村民安置用地、公租房用地等;
2、工矿仓储用地:含工业用地、仓储、采矿用地;
3、商服用地:含商务、商服、金融、餐饮、加气站等;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含公共设施、绿地、科教、医卫慈善等;
5、交通运输用地:含街巷、道路用地等;
6、特殊用地:包括军事、宗教、殡葬用地等;
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水库、沟渠、水建等用地。
二、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抓好拟供地项目的汇总工作。按照上级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调控工作的相关批示要求,项目用地将紧密结合并严格按照2018年供地计划组织供应,原则上不再另行追加。各单位制定2018年供应计划时应参照2017年度实际供地情况,面积上下浮动在10%以内。
2、各单位要与近期开展的批而未供专项清理工作密切结合,将2015年-2017年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全部纳入2018年供地计划,防止产生新的批而未供。
3、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各单位应合理确定当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应严格按照供应计划中明确的供应时序按时组织土地供应。市国土资源局今后将按季度对各单位土地供应情况进行督促核查。
4、请各单位将汇总表电子文档(EXEL格式)及联络员名单请于2018年3月9日前上传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贾伟、徐征
联系电话: 86930157、130 6508 8818
邮箱:jnxdwlxh@163.com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济南现代物流协会
2018年3月6日
附表1:
济南市本级201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项目汇表
汇总单位:
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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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序号 |
拟落地项目名称 |
拟用地主体 |
土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拟供地方式 |
土地来源 |
熟化区域(平台) |
所在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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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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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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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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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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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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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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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汇总顺序按“(4)土地用途汇总上报顺序”依次填报。
备注选择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旧村改造、棚改项目及拟供地时间。
附表2:
济南市本级201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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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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